高雄市立楠梓特殊學校垃圾不落地與資源回收實施計畫
一、目標:
- 1. 落實「垃圾不落地」政策,養成學生「垃圾分類」的習慣。
- 2. 達到資源回收再利用、垃圾減量、保護環境之目的。
二、實施辦法:
1.本校一律實施「垃圾分類」及落實「垃圾不落地」、「垃圾減量」政策。
2.無法回收的垃圾應裝置在垃圾袋裡並注意減少垃圾量,裝滿後,袋口綁緊,於每日上午8時至8時15分集中放在垃圾場,由清潔車載走。
3.由學務處協調人員於垃圾收集時間協助指導學生將一般垃圾放入清潔車裡。
4.廚餘回收部份由本校提供營養午餐之廠商於學生用餐完畢後統一請廠商一併收回。
5.可回收的垃圾由各班導師協助指導學生做班級資源回收整理。
6.各班級採分「一般垃圾」及「可回收垃圾」二類垃圾筒,另請級任老師備置「廢紙回收箱」回收紙張,「廢電池回收筒」收集廢乾電池,勿丟入「可回收垃圾」筒內。
7.每週星期五中午12時30分至12時50分為資源回收時間,請各班導師指導學生於規定時間內將資源回收物品拿到資源回收場做分類整理。
8.學務處設置廢乾電池回收桶一個,如各班收集至一定量後,由導師指導學生將廢電池拿至學務處,學務處於期末統一請清潔隊收回。
9.本校回收種類場分三類:
(1)紙類(廢紙、紙容器)
(2)塑膠類(含塑膠瓶罐、寶特瓶)
(3)其他(鐵、鋁罐、玻璃、其他等)。
10.回收之瓶罐、牛奶盒、養樂多瓶…等,請訓練小朋友沖洗擦乾後再回收。
11.請每週值週導護老師及學務處人員協助學生整理資源回收區。
12.垃圾分類後,每月由學務處聯絡清潔隊或資源回收場統一收回。
三、表揚和獎勵:值週導護協助學生整理資源回收場將各班資源回收之情況(如
有無正確分類、是否清洗乾淨等)列入每週環境整潔評分標準,並於每週
二升旗時頒發整潔環境優良之班級獎牌乙面。
四、本計畫經校長核准後公佈實施,修訂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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