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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立楠梓特殊學校環保回收服務隊組織辦法
一、實施目標:
(一)改善學校環境、防制公害、消除髒亂,使學校達到清潔綠化及美化之綠色學校。
(二)學校環境教育化,全面宣導防制公害,加強溝通,灌輸公害預防觀念。
(三)防制公害美化環境,達成淨化環境及激發學生對周遭的關心與愛護,以塑造健全完美的人格。
(四)培養學生環境意識與負責任之環境行為。
(五)增進學生保護環境之知識能力。
(六)協助學校落實環保工作,特定訂本辦法。
二、主辦單位:本校學務處。
三、組織:環保回收服務隊設管理人乙員,以管理服務隊學生。
(一)管理人:由本校體衛組長擔任。
(二)資源回收室:由學務處管理。
(三)服務隊學生視學校班級數彈性編訂。原則上以高職部啟智及啟聰類班級為主,每班選出1-3位學生擔任環保隊員,負責協助該班之資源回收工作。
四、組訓:環保回收服務隊編成後,即配合學校之幹部訓練時段組訓,
由管理人說明工作之分配及回收流程。
五、獎懲:每學期結束前,由管理人視服務隊員之工作考核簽請獎懲。
六、本辦法經環境推動小組會議通過,陳校長核定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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