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立楠梓特殊學校104年度師生消防安全暨逃生演練活動計畫
104.02.26版
一、依據:
(一)本校103學年度第2學期行事曆。
(二)「災害防救法」。
(二)教育部令頒「構建校園災害管理機制實施要點」。
(三)教育部令頒「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
(四)教育部函送「教育部軍訓人員值勤暨校安通報實施規定」辦理。
(五)教育部函轉內政部民防團隊基本訓練綱要計畫。
(六)內政部「各項活動安全管理指導綱要」。
(七)「消防法」。
二、目的:
(一)主要內容以強調災害防救教育及防災工作落實之重要性,重申學校對災害預防及校內師生安全之重視。
(二)加強學校教職員工生對災害防救之認知與應變技能養成。
(三)透過教育宣導、課程結合及實際演練之方式強化災害應變能力。
(四)為使本校及瑞平分校師生能瞭解消防器材使用方式及逃生知能,以備不時需 用。
三、主辦單位:本校總務處。
協辦單位:高雄市政府消防局楠梓消防分隊。
本校教務處、學務處、實習輔導處、研究發展處、瑞平分校。
四、活動參加人員:本部及瑞平分校全體師生。
五、 活動時間:104年3月12日(星期四)上午09:30-11:30。
六、 活動流程表:
時間 |
活動內容 |
參加組別 |
授課講師 |
備註 |
09:30-11:30 |
消防栓操作 |
第1組 |
消防局講師 |
1.換組方式為第1組換第2組 ;第5組換地1組,依序以 2.原則上每組活動時間20分鐘, 3.當日若時間有調整,由現場 指揮官揮官統一說明。 |
滅火通報訓練 |
第2組 |
消防局講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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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生袋使用 |
第3組 |
消防局講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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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霧避難演練 |
第4組 |
消防局講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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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災教育宣導 |
第5組 |
消防局講師 |
七、 活動進行方式:講解、分組實作及體驗。
八、分組方式:
第1組:啟明班一至三年級、國小部、國中部。
第2組:啟智班一、二年級。
第3組:啟智班三年級、啟聰班一至三年級。
第4組:瑞平分校第一組。
第5組:瑞平分校第二組。
九、集合地點:上午09:10-09:30於玄關處集合報到。
十、各組演練及工作人員:
消防演練總指揮聶校長惠如、副指揮總務主任邱長森、執行秘書事務組長
黃姿僖、攝影吳偉銓主任。
第1組:教務處所屬人員(含專任教師)、工作人員鄭英傑、。
第2組:學務處及人事室、會計室所屬人員(含教師助理)、工作人員張簡安哲先生。
第3組:研發處、實習輔導處、工作人員曾啟裁先生。
第4組:總務處所屬人員、工作人員洪長顯先生。
第5組:消防分隊人員。
十一、本計畫陳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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