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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立楠梓特殊學校104年度師生消防安全暨逃生演練活動計畫

104.02.26

一、依據:

(一)本校103學年度第2學期行事曆。

(二)「災害防救法」。

(二)教育部令頒「構建校園災害管理機制實施要點」。

(三)教育部令頒「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

(四)教育部函送「教育部軍訓人員值勤暨校安通報實施規定」辦理。

(五)教育部函轉內政部民防團隊基本訓練綱要計畫。

(六)內政部「各項活動安全管理指導綱要」。

(七)「消防法」。

二、目的:

(一)主要內容以強調災害防救教育及防災工作落實之重要性,重申學校對災害預防及校內師生安全之重視。

(二)加強學校教職員工生對災害防救之認知與應變技能養成。

(三)透過教育宣導、課程結合及實際演練之方式強化災害應變能力。

(四)為使本校及瑞平分校師生能瞭解消防器材使用方式及逃生知能,以備不時需 用。

三、主辦單位:本校總務處。

協辦單位:高雄市政府消防局楠梓消防分隊。

             本校教務處、學務處、實習輔導處、研究發展處、瑞平分校。

四、活動參加人員:本部及瑞平分校全體師生。

五、     活動時間:104年3月12日(星期四)上午09:30-11:30。

六、     活動流程表:

   時間

活動內容

參加組別

授課講師

      備註

09:30-11:30

消防栓操作

第1組

消防局講師

1.換組方式為第1組換第2組

;第5組換地1組,依序以
     此類推。

2.原則上每組活動時間20分鐘,
  統一由邱長森主任統一吹哨
  提醒。

3.當日若時間有調整,由現場

指揮官揮官統一說明。

滅火通報訓練

第2組

消防局講師

逃生袋使用

第3組

消防局講師

煙霧避難演練

第4組

消防局講師

防災教育宣導

第5組

消防局講師

七、     活動進行方式:講解、分組實作及體驗。

八、分組方式:

第1組:啟明班一至三年級、國小部、國中部。

第2組:啟智班一、二年級。

第3組:啟智班三年級、啟聰班一至三年級。

第4組:瑞平分校第一組。

第5組:瑞平分校第二組。

                                          104.03.12使用水柱演練使用滅火器校長宣導消防栓操作救助袋體驗煙霧避難演練                                      

九、集合地點:上午09:10-09:30於玄關處集合報到。

十、各組演練及工作人員:

   消防演練總指揮聶校長惠如、副指揮總務主任邱長森、執行秘書事務組長

   黃姿僖、攝影吳偉銓主任。

   第1組:教務處所屬人員(含專任教師)、工作人員鄭英傑、。

   第2組:學務處及人事室、會計室所屬人員(含教師助理)、工作人員張簡安哲先生。

   第3組:研發處、實習輔導處、工作人員曾啟裁先生。

   第4組:總務處所屬人員、工作人員洪長顯先生。

   第5組:消防分隊人員。

十一、本計畫陳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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